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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2017/9/29 13:17:44 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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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是一所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迅速扩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国内外都享有声誉的著名学府。1997年成为首批被列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大批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受聘担任政府学术机构成员的专家学者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学校与美、英、法、德、俄、日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

 

法学院是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常设机构所在地。学院拥有高水平师资队伍,以培养通晓东西方文化,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要,理论基础扎实,实务及创新能力强的法学人才为己任。所培养的学生具有“三会”本领,即:精通法学知识和技能;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知识;熟练运用专业外语。法学院是同时拥有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和法学博士点一级学科的14所中国法学院之一,其学科体系完整、专业特色鲜明、学术和教学水平均堪称一流。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管理、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

   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有学士学位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

国际法学专业: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国际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民商法学专业: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海商法、证券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经济法学专业: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国际货物买卖法、经济法、比较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宏观调控法专题、证券法、产品质量与安全法专题、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法专题、商法、法律英语、保险法专题。

 

五、培养方式
  强调理论与案例教学相结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课程教学风格多样化,课堂讲授、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开班时间

限招五十人,满二十人即可开班

七、考核及发证

    1、学员修完规定课程,获得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者,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相关专业(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制及学费
    学制两年,利用周末上课,费用:26000元(两年,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九、报名手续
1、现场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2张两寸和2张一寸照片(蓝底或白底);
5、两年学费26000元报名时一次交清。

十、通过银行汇款交费的学员可将学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户 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深圳研究院
  账 号:4420 1537 2000 5251 7503

 言:汇款时请注明专业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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