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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虚拟大学园入园申办程序
2012/7/27 16:36:59 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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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园标准

(一)内地高校:须在当年度软科发布的中国高校排名中位列前100名(含第100名);
(二)港澳台高校:公立办学高校;
(三)国外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含第500名)。
二、基本条件
(一)院校在深圳设立研究院,努力将深圳研究院打造成为院校立足大湾区,辐射港澳和周边地区,深度参与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二)院校自愿入驻深圳虚拟大学园,并能够严格遵守《深圳虚拟大学园入园协议》。
三、具体要求
(一)院校在深圳发展的战略目标清晰,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实现良性互动,与深圳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高度契合,有利于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与共赢;
(二)院校积极引进国家级研究机构和科技项目(成果)进入深圳,在深圳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等工作;
(三)院校积极利用自身科教资源,结合深圳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组织专家和课题组与深圳业界开展战略研究、联合研发、技术合作、难题攻关等产学研结合工作;
(四)院校为深圳研究院建设和运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包括组建高水平运营管理团队、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研究院建设目标清晰,规划明确,措施得力,内容详实,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四、入园程序
(一)院校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创委)呈文,包括:关于入驻深圳虚拟大学园的函、院校简介、前期在深已开展工作情况、深圳研究院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二)科创委委领导与院校校级领导洽谈入驻事宜。
(三)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与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与院校筹建部门进行商榷和讨论入驻具体方案。
(四)以科创委名义向市委编办去函,征询设立院校深圳研究院的意见。
(五)科创委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院校入驻事宜。
(六)科创委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是否同意设立院校深圳研究院,如同意则出具批复文件。
(七)经科创委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院校,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注册事宜。
(八)科创委与获得深圳研究院法人证书的院校拟订日期,签定《深圳虚拟大学园入园协议》。院校入驻深圳虚拟大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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