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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清洁开荒项目招标公告
2016/4/15 11:08:55 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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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一、招标人信息:

1、   招标人名称: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

2、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大楼B305

3、   招标人联系方式:0755-26551543  李工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从事保洁服务资质的企业;

2、从事过单次开荒3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岗园路与科园路交汇处,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本大楼分ABC三个区域,AB区为9层,、C区为3层,总建筑面积32516㎡,其中地下室面积6678㎡,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大楼的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外墙及玻璃窗和幕墙)广场和道路区域的开荒清洁服务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大楼B305,也可在虚拟大学园网站www.szvup.com下载;

2、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人于2016419日前,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范围及清洁内容:

详见附件:清洁开荒项目服务要求

六、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在约定时间自行到现场踏勘咨询。现场联系人:穆工  0755-86726403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

1、在开标前3日内,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应内容以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总标的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作业面积按照投标方实际测量的面积和招标人要求清洁的面积为准,应为投标人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含了人工费、保险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注明所需人员及工期。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开荒方案及投标报价书

2.4、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壹份。

2)、投标文件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十、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递交

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简称技术标)和投标文件的(简称商务标)可装订在一起。

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全部密封。

2.2、投标文件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2.3、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425 日。

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大楼B305

十一、开标、评标和中标

1、在符合开标条件的前提下由招标方讨论确定开标时间和评标方式。

2、(1)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来签订开荒清洁施工合同。

3)投标单位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附件:清洁开荒项目服务要求

清洁开荒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开荒工作范围:

1)楼内公共区域部分,包括地面、内墙面、玻璃门窗、栏杆、扶手、窗户台、消防通道及电梯厅等一切需要清洁的楼内项目;

2)楼外墙面部分:包括阳台地面、栏杆、外墙面、玻璃门窗(幕墙)、窗台、饰线、飘檐、飘板等一切需要清洁的楼外项目;

3)地下停车场部分,停车场地面、设施、消防栓箱、空间管网、管道、标志牌、指示系统等清洁项目;

4广场、道路部分:广场、道路、绿化带、路灯等区域清洁开荒。

2、开荒工作要求:

楼内部分:

1)天花:无手印、无灰渍、无浮尘;

2)空调出风口:无尘,无污渍;

3)灯盘、灯座:无灰迹、无水泥迹、无残留标饰;

4)墙身:无浮尘、无污渍;

5)门窗:无手印、无污渍、无胶渍、无水泥迹,窗框、窗台及窗户沟槽内无沙粒、污迹、灰尘;

6)地面:无污渍、无胶渍、无明显拖地痕迹;

7)地脚线:无灰迹、无水泥迹、无污渍;

8)阳台:地面无污渍、无水泥迹;栏杆扶手无灰痕、无水泥渍;

9)阳台管道:表面无污渍、无水泥迹、无水泥渍;

10)洗手间:洁具洁净光亮无污渍、无水泥渍、无胶渍、无涂料点、;不锈钢管件光亮洁净、地面无死角、无遗漏、无异味。镜面镜框:无水渍、无污渍、无手印;

11)电源开关:无灰痕、无水泥迹、无浮尘;

12)电梯轿厢地面无沙粒、水迹和手印,电梯轿厢壁、轿厢天花无污迹、无手印;轿厢内灯具表面无灰尘、污迹;

13)楼层电梯门、防火门、水电表房门、消火栓、消防应急灯等设备设施或其它装饰物表面无污迹;

14)楼层消防梯内墙壁、地脚线、信报箱表面无污迹,楼梯扶手无污迹;

15)楼宇公共部分的水电表房、强弱电井房、消火栓、网络房、电梯房等功能房内墙身,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蜘蛛网。

 

楼外部分:

1)楼宇外墙目视无污迹,无积尘,外立面玻璃上无水泥渍,无污迹,无水迹。

2)楼宇外立面过梁、窗台、管道、装饰物及附属公共设施设备表面无可见杂物,无积尘、污迹。

3)楼宇天面无建筑垃圾、杂物、污迹、积水、青苔,无垃圾散发出的异味。

4)楼宇天面女儿墙、管道、门窗、空调百叶及公共设施设备表面无可见灰尘、污迹。

地下停车场部分:

1)车场地面无垃圾、杂物、无其他卫生死角;

2)车场各区域(含管井)无积垢、无明显水泥渍、无胶渍;无积水、无蜘蛛网;

3)空间管网、管道、布线表面无积尘、积垢、无杂物、无沙子、无石块、无蜘蛛网、无白灰渍;

4)消防梯地面、梯级、扶手、防火门、指示牌等光洁、无积垢、泥沙、污物。

5)积水井、明渠内无垃圾杂物、无积尘、无泥沙、无水泥垢。

广场、道路清洁质量标准:

广场、道路无泥沙、无杂物、无积水、无水泥垢、附属设施表面光洁无污垢;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花基光洁;灯杆、灯罩表面光洁、无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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