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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关于申请2020年度南山领航卡的通知
2022/2/9 10:45:54 本站原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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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虚拟大学园各成员院校: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领航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创新中心已向南山区人才局申请了2020年度南山领航卡资格,请符合条件的成员院校按照通知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三)申请人与南山区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 (聘用)合同。
(四)已向南山区人才局申请领航卡的成员院校及任期内的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不得申领“南山领航卡”。
(五)申请领卡时,已连续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并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六)申请领卡时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
(七)2020 年在南山区的应税薪资收入不少于40万元。
二、需填写材料
(一)《创新中心“南山领航卡”申请核准表》。
(二)申请人2020年至今的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三)申请人2020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
请申报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2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ggh@szvup.com。创新中心收集及核查申请人资格后,报南山区人才局审批。
三、管理与监督 
(一)年度报告制度
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南山区人才工作局提交持卡人上一年度考核(鉴定)等情况,并报创新中心备案。
(二)取消资格的相关规定
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与南山区外单位有全职工作关系或经所在工作单位年度考核(鉴定)不合格(不称职),应当注销卡片,终止享受相关服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南山领航卡”: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对所在工作单位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古老师,联系电话:265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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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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