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将以深圳虚拟大学园组团参展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位设在深圳会展中心9号展馆9A30,展位面积72平方米,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展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不超过7.2万元。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1.深圳会展中心展位实体展示的设计、制作、搭建、拆除和相关设备的租赁服务。
2.绘制展位效果图,包括展位整体现场图、俯瞰图、局部图,展览版面设计图、现场VI方案,以及其他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根据投标方确认的效果图布置场地并提供现场服务。
(二)服务内容
1.设计与制作工程
实体展位主体工程、展位的设计与制作。
2.建设与安装工程
包含主体工程和展位的生产与安装。
(1)各类基本设施的生产与安装,包括展板、展架、展柜、地毯、桌椅等。
(2)根据设计和布展需求提供和安装灯光、LED屏、电脑、音响等设备。
(3)铺设地面、电线等。
(三)管理与服务工程
1.安全管理:在布展、参展、撤展的过程中,中标公司须保证全过程的安全,杜绝消防隐患和各类安全事故。投标方必须对其施工及管理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购买保险。
2.卫生管理:场地日常卫生管理(至少安排1名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卫生)。
3.日常服务:制订合理、完善的现场服务方案,展会期间中标公司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进行现场秩序维护,日常展示管理,对接协调参展单位的现场要求,配合进行施工证、车辆出入证、参展商的参展证办理等,最大限度地满足参展单位的需要。
4.资料服务:展会结束后,中标公司需提供一套全程工作环节的影像资料,包括展馆设计方案图纸、展馆安装、展会期间的展位实景和活动现场的影像资料。中标公司需提供一份设计方案效果图和现场实景图对比的PPT。
(四)工作质量要求
1.所承建工程应符合展会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符合经双方审定设计方案的各项要求,能保证从开展到撤展期间完成交易会展示的需要,严格遵守施工期限要求,完成整个承建和服务工作。
2.材质体现“低碳环保”理念,所用施工材料、水电管线和展具等应符合展会和高交会组委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消防标准,装修后展区内不能散发异味或造成其他污染,消防栓和通风塔周边搭建设计要符合《参展商手册》相关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实地勘测消防栓和通风塔位置。
3.地面铺设平整,各项搭建及悬挂物必须牢固、安全,所有水电管线、网线布局合理,安装隐蔽、线路畅通、保障安全。
4.所有承建的展示内容及标示应保证图案、字迹清晰牢固,符合国家语言文字通用标准。
5.现场服务随叫随到,有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展区功能区面积利用率(除通道外)须达到80%以上。
6.会场工作时间必须提供1人进行全天候值班,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
(五)工作时间要求
1.中标后5日内与采购方(含策展方)就设计方案与策展方案进行初步协商和方案融合;10日内与采购方就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
2.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交展位整体方案及效果图,包括展位整体现场图、俯瞰图、局部图,展览版面设计图、现场广告图、现场VI方案,以及其他采购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
3.高交会举办15天前向高交会主办方提交特装图纸申报;
4.高交会举办20天前提交全部立面设计图;
5.高交会举办2天前完成进场搭建前期准备工作;
6.高交会举办前1天10:00前,完成主体和主要展位搭建,满足参展企业入场布展需要;15:00前完成展位全部搭建工作(以第二十五届高交会深圳会展中心的布展施工要求为准);
7.高交会举办期间,提供1人工作时间全天候现场服务;
8.高交会举办最后一天22:00前,完成展位拆除工作(以第二十五届高交会期间深圳会展中心的撤展要求为准)。
(六)服务成果要求
从设计到施工符合经双方审定设计方案的各项要求,能保证从开展到撤展期间完成交易会展示的需要,严格遵守施工期限要求,完成整个承建和服务工作。
(七)质量标准
所承建工程应符合深圳会展中心对第二十五届高交会的具体布展施工要求。
(八)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素质)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跟设计团队应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展会期间提供1人工作时间全天候现场服务。
(九)设备要求(基本参数、数量)
1.各类基本设施的生产与安装,包括展板、展架、展柜、地毯、桌椅等。
2.根据设计和布展需求提供和安装灯光、LED屏、电脑、音响、话筒等。
3.铺设地面、电线等。
4.展会期间采购方需要的其它设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二)服务地点:深圳。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按项目总服务费进行报价,总服务费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四)付款方式:分2次付款,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并满足付款条件下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完成验收合格后并满足付款条件下再支付40%的合同款。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项目相关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我中心有权拒收,供应商须向中心退还已收服务费用,并支付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5‰的数额向我委支付违约金;逾期七日以上的,中心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当退还已收服务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中心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我中心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合同服务转包或分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或分包,则供应商应支付给中心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其他:无。
五、投标要求
1.结合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展览主体,对展位进行整体设计。设计要能体现深圳虚拟大学园的实际情况,体现大学园的创新性、服务性、资源公益性和国际化发展的特性。
2.有施工能力,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展览的制作、布展和撤展工作。
3.投标单位进行展位的方案设计,同时给出展装的设计、施工和服务报价(费用全包),并提交本单位的信用证明。
4.设计方案必须是KT板,正面不得有设计公司名字,请在背面做好识别标志或者在商务报价中付上小图样;可以提供多套设计方案。
5.设计中要有突出醒目的大学园名称和LOGO,展装设计新颖独特、空间要有开放性、可视性好,参观便利。
六、报价要求
不超过7.2万元人民币,费用全包。在报价时,要有详细的项目明细清单,工程设计要说明设计的材料,构成和数量等,需要租赁的设备装置要有单价和数量、以便于调整和修改。同时设计图纸和项目明细要全面对应,互有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最外层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7:30,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深圳虚拟大学园大楼B302。
八、开标、评标和中标
1.在符合开标条件的前提下由招标方确定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由招标方另行通知。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程序详见附件1。
2.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无需通知所有投标人。
3.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来签订合同。
九、重要提示
中心有权对中标方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风险。
需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和诚信承诺函,见附件3、附件4。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相关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szvup.com/),在该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附件1.深圳虚拟大学园参展第二十五届高交会展装设计施工服务项目评标方法及程序
附件2.深圳虚拟大学园参展第二十五届高交会展位图
附件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附件4.诚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