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1921年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学校位于厦门岛的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目前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十大门类。有10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个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165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2个博士后流动站,348名博士生导师,1400多名在校博士生。
为了适应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2006年厦门大学将在深圳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采取委托培养的方式,实行半脱产教学,即,学生根据各学院的培养要求回校本部学习专业课,政治理论课和外语等公共学位课由深圳研究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在深圳教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81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530名左右(含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3-4年,在校年限3-6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3)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全国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或WSK 100分,或TOEFL 550分。
6、跨学科专业报考人员一般要求提供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报考的专业与原所学的硕士专业不属同一一级学科,或分属两个学科门类,还须事先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
7、我校不招收不能到校脱产学习的在职委培博士生。
五、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kszx.xm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12月10日,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网上相关说明。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在2005年12月20日前,向厦门大学深圳研究院寄(送)达以下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课题计划。
(5)跨学科专业报考者,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7)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的“体格检查表”。
(8)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证明。
4、缴纳报名考务费。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向我校考试中心缴交报考费每人250元。请于2006年1月1日前通过邮局寄至我校考试中心收(邮编361005)。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号。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我校考试中心缴纳。注:选择在深圳考试的考生,需额外缴交考务费每人300元(恕不退款)。请于2005年12月25日前直接到我校深圳研究院现金缴款或通过银行转帐。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初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七、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科(文科为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理科为自然辩证法)。
2、初试时间和地点:2006年3月25日、26日,地点可选择深圳研究院(详情见准考证通知)
3、复试内容和时间: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和业务能力考核。将采取笔试、口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同等学力和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须加笔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复试具体时间根据不同院系要求,分为与初试同时进行和等初试成绩出来后进行两种,详见网上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上网查询。拟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九、学费
深圳地区自费、委培生的培养费为:7万元/人(不含教材资料费和交通费、住宿费)。
十、招生考试咨询
1、深圳研究院:
电话:0755-26017799,传真:0755-26551546
E-mial:public@xmusz.com, 网址:http://www.xmusz.com
开户行:深圳市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帐号:0412100011440
户名:厦门大学深圳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虚拟大学园B206室(邮编:518057)
2、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E-mial:nzsb@xmu.edu.cn, 网址:http://zsb.xmu.edu.cn
3、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 网址http://kszx.xmu.edu.cn
4、相关链接
(1) 我校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2) 我校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深圳研究院
二OO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