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06年工程硕士生招生简章
(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合并组建为重庆大学)
我校2006年将继续在8个工程领域招收深圳市的企业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为深圳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招收专业及报考条件如下:
一、招生工程领域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方向、 项目管理方向)、计算机技术、 电子与通信工程、
物流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环境工程、 电气工程、 工业工程 (企业管理方向)。
二、报考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三、考试与考前补习及学习途径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CT-ME”),考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外语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四个部分。主 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考生“GCT-ME”考试成绩,由我校自行确定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的“GCT-ME”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GCT-ME”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科目的考试。专业基 础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专业综合考试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ME”、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1、全国联考“GCT-ME”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份
2、我校自行组织考试: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科目的考试时间待定。
3、学校每年7月份将在深圳举办“GCT-ME”等考试科目复习班,并备有复习资料,具体时间另定。
4、达到工程硕士录取标准者,按工程硕士培养;未达到工程硕士录取标准者,可以随班进修课程,进修期间允许再次参加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合格者按工程硕士培养;未达到录取标准者,课程进修结束后发相应的课程进修班结业证。
四、培养方式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3年,最多可延长到5年。(授课地点:深圳)
五、学位授予
修完我校《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将授予国家颁发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用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方向)、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培养费:35000元;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物流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工业工程(企业管理方向)领域培养费用:30000元。
七、报名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由本人申请,持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到报名审查点办手续。
2.报名地址 重庆大学深圳研究院(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虚拟大学园A218室)
3.联系电话 0755-26551610 26712242 传真:26712242 徐老师 蔡老师